片纸桑

记一个故事,杀手达尔维拉的一生。

一个梗概,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长

达尔维拉X赛斯,但其实说是达尔维拉一个人的故事更为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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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故事的人

我们故事的主角名叫达尔维拉。

同过去无数个无眠夜一样,安稳入睡对这个男人来说过于奢侈,于是他在床沿坐起来,点燃了一支烟,接着被陌生的烟味呛到。

黑暗中,他从衣柜夹层里拿出了本以为一辈子不会再碰的枪,像法医解剖尸体一样细致擦拭。接着把私人物品全部锁进了抽屉,和一件怎么也洗不干净的神官服以及一件破旧的外套一起尘封。

抽屉即将合上的时候,达尔维拉看见了桌面上有一张裱好的合照,称为合照实在勉强,只是两张单人照片被剪下来贴在了一起,左边是笑容可掬的神父,右边是面容僵硬的达尔,透明胶带诉说着一个不可挽救的遗憾。他把照片看了又看,最终也一并锁了进去。如果有人能找到这个抽屉,一定充满了疑问,无害的神父和一个没有脸的男人之间到底有什么故事可说的。

最后他只拿了一沓钱和一把枪,还有一串玫瑰念珠,念珠是教会的赠品,因那十字架背后刻下的一行字而成为绝版。除此之外,还有一个面具——藏在它的后面,充满了安全感,就像万圣节的假面舞会,让人和谎言相处更融洽,你说他懦弱或古怪也无妨,达尔维拉早已不会在乎他人的评价。

时间对他来说非常宝贵,今天也许是他人生中最后一天,他要赶在那帮没用的警察之前找到一个男人,我们怎么称呼那个人呢,将死之人不需要名字,如果非要一个,我们就叫他罪人。

罪人约莫40岁,有妻有儿,家住街角126号,此刻一定在到处乱窜躲避警察,但他毕竟是达尔维拉,他比别人更聪明,也更冷酷。于是他乔装改扮,压低了帽檐,抱着一个空盒子,敲响了那家人的门。

“谁?”

“是史密斯夫人吗,这里有您的快递。”

“我没有买东西。”

“你的丈夫让我送来。”

“那个混账东西给我添的麻烦还不够多吗!我已经受够条子跑来我家蹭茶水了,他们进门连鞋都不换……”

门开了,冰冷的枪口对准了女人的肚子,而黑色的山羊面具把她吓坏了,达尔维拉永远不会对女人开枪,但这位平凡的女人和其他所有人一样,把自己看得太重了,无法揣摩陌生人的心思。在枪口逼迫之下,女人打通了丈夫的电话。达尔维拉就是这样找到了罪人。

达尔维拉戴上了面具,深夜1点钟,他到了约定的地点,中央城区的公园,绝佳的葬身之地。罪人终于出现了,把手枪紧紧拽住塞在口袋里,因恐惧而失去杀手应有的站姿。

他当然恐惧,因为他还有可挂念的人事,而达尔维拉已经一无所有,在他面前如同一匹绝望的孤狼。

罪人企图进行没有意义的对话,但达尔维拉没有给他机会,最初是枪战,在双方第一轮子弹用尽的时候,达尔甚至没发现自己身上多了两个洞——无关紧要,罪人比他负伤更惨重。

换弹间隙枪被踢落,他们开始了肉搏,而最后,罪人的头被撞进了路边的车窗,头破血流,满脸玻璃渣,把里面车震的人吓得光着屁股跑了出去。达尔维拉取得了胜利,搏斗中面具裂了,从裂隙可以窥见不成人样的人脸。

他捡起地上的枪重新装弹,对准罪人的脑袋。

突然之间,玫瑰念珠从怀里落到了地上。

看到这里,故事好像快要结束了,而你们一定疑惑,达尔维拉的人生何以演变至此。

让我们回到故事的重要转折点。

5年前的冬天,极冷,达尔维拉还没有正式成为杀手,但也差不太多。

职业之路总有些小插曲,就比如,他意图过桥,一个骑电瓶车的男人和他擦身而过,因醉酒驾驶而险些撞上,一个趔趄,北风刮走了他的围巾,直落落掉进河里。就在他心里想着再买一条的时候,小电车上醉得脑子不清醒的男人跳进了河里。

这算不算是自杀,达尔想着,踌躇了一会儿要不要下去捞人,作为准杀手,他完全可以旁观。于是他也这么做了,蓝眼睛死死盯着河面,直到褐色的脑袋浮出水面,用混搭的泳姿扑腾上岸。

醉酒的人竟然是个神官。

隆冬天气,只穿了单薄的神官套装,现在已经全数湿透,结冰只是时间问题。神官踉跄走来,眼神清晰,怀里揣着一条织物。

“吓我一跳,我刚刚为什么在河里,一定是喝太多酒让我的脑袋生锈了。哦,先生,刚刚河神托我把围巾给你捎来了,可惜已经湿透咯。”

和所有杀手一样,他不爱交际,却拥有够用的常识用以应付一些意外场合。

为了防止愚蠢的神官冻死自己,他送出了自己的外套,用以交换一条湿透的围巾,和一点儿善意。

亏了。

就这样,他认识了赛斯。

他的母亲生前忠于信仰,每周末必去礼拜,用餐前感激我主,一生为善,不得善果。从那之后达尔维拉唾弃虚伪的神明。

即便如此,第一次杀人之后,他仍然去了教堂,不是为了祷告,而是寻找曾经的平静心情。达尔维拉不喜欢杀人,但他和家具或者武器没有区别,家具可不需要“喜欢”或“不喜欢”。

也许是因为他的气质和信徒们截然不同,宛如藏进羊群的独狼,也许是因为赛斯还记得荒唐的相遇,才来和他搭话。

赛斯问他,迷途的羔羊,你有什么烦恼吗。

而他说,他不是信仰者。

神父不以为意,这所教堂欢迎所有人。

“包括罪人?”

“包括你能想到的任何人,毕竟我们的神明不喜欢说人长短。”

“我还以为这里只欢迎对你们的胡言乱语深信不疑的家伙。”

“羊群会跟随牧羊人是因为知道如此能活得安稳,而不是因为他们有一条两米长的舌头。”赛斯说,“我好像还欠你一件外套,如果有机会,我会还给你的,但今天可不行。你还会再来找我的对吗。”

“也许不会。”他回答。

达尔维拉开始频繁出现在神父周围,但他从不露面,如同影子。

那时候他还没发现自己开始了第一段也是最后一段感情。

从某天开始,神官发现,他常常受到不署名的善意,他的钱包丢了(其实他知道是谁偷的但没出声,随那个可怜的扒手补贴家用),第二天皮夹子一分钱不少地出现在家门口,他因为邻居的深夜卡拉ok睡不着觉,某天隔壁的音乐急促中断,而第二天那邻居见了他就跑。他喝醉了,恍惚有人送他回家。

“暗处的天使”,神官就这么称呼这位不爱露面的陌生人。

第三次见面并不算是巧合,任务中受伤的达尔维拉,逃亡中来到了熟悉的地方,城区的公园,也是神官常常去喂猫的地方。他不抱希望而又理所当然地遇见了神官,顺理成章被这个人所救,从昏迷中醒来,达尔维拉看见了赛斯凝重的神色。

“医术我略懂一些,先生,有一个不幸的消息要告诉你……”看着达尔维拉呆愣的表情,神官悲悯的脸上忽然绽放笑颜,“你会长命百岁,吓到了吗。”

幼稚又无聊的玩笑,达尔评价道。他没有看见自己扬起的嘴角。

“你很面熟,让我猜猜,你就是躲在暗处的朋友。”他说,“外套该还给你了,但愿你不是因为惦记这个才跟着我的。”

他们就这样成为了朋友,也许不止,神官的善良进入了他的灵魂深处——达尔维拉的人生也真正开始转变。

下一次接单,花了比平时更久的时间。不是他变迟钝了,而是那天他花了更长的时间观察该死的人:40岁,喜欢抽劣质烟,梳油腻的发型,洁癖,白天工作像个活死人,晚上在红灯区站场子,只为了治他那治不好的病。原来他要杀的人也被生活折磨着,和自己没有什么分别。

这一单之后,他第一次去到告解室,说出了自己的罪恶,不止如此,在神官面前,他终于袒露了自己的感情。他以为会被嫌恶,但神官打开了告解室的门,在他的额头印下一吻,没有任何情欲,只是宽容的救赎之吻。

而他疯狂地吻了回去,像一个快溺死的人大口呼吸,这个吻结束后,神官说,达尔维拉,从今天起,你的罪都归我了,为了让我上天堂,以后请不要一错再错,你本是如此的善良。

他和神官分享了一个甜美的夜晚。如果有人说这是罪,那么达尔维拉会鄙夷他的傲慢,但也许正如神官所说,神明并不会道人长短,在意外人的评价不过是庸人自扰。

“现在我可以知道你的名字了吗,我可不想用朋克乐队一样的艺名称呼自己的爱人。”

“达尔维拉。”

“和我说说达尔维拉的过去吧。”

达尔维拉是无故事的人。

他出生贫寒,正如前文所言,有一个美丽大方的信徒母亲,周末必礼拜,餐前感激主。她拥有一双巧手,能把两片竹板做成精致的山羊面具,把破旧被单缝成万圣节的精致装扮,并且和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自己唯一的小男孩。

有一个圣诞节,餐桌上出现了难得一见的肉食,小达尔惊喜地拆开礼物,回头又发现母亲空落落的颈项,那儿原本有一条项链,是父亲的遗物。

原本这一天会辛酸而温暖,而这世上还有很多更穷苦的人不得不靠剥夺别人的幸福而获得一个富足的圣诞节,毕竟一个拥有宝石项链的单身母亲是再好不过的抢劫对象。

一群强盗破门而入,慌乱中达尔维拉被母亲塞进了壁橱。关上壁橱之前,母亲告诉他不论听到什么都不要出来。

达尔维拉是个听话的孩子,当警察发现这个壁橱里缩成一团的男孩已经是深夜12点多了。孩子被抱了出来,下意识地寻找母亲,警察用手捂住他的眼睛,但是晚了。满地的血迹以及衣不蔽体的尸身——已经成为和桌椅没有什么区别的死物的母亲,永远刻进了男孩的视网膜。

而后他在各个亲戚家里辗转,有时候睡厨房,有时候当下人,有时候原本家里的孩子会拿他当出气筒,别人对他总是语气不善,大概是因为他是多余的存在。最后,他终于还了手,不光是对愚蠢的男孩们,也是对他的命运。于是他走出了别人的屋檐,再也没回来。

“这就是成为杀手之前达尔维拉的无聊故事。”

听完之后,神官给了他一个拥抱。

“可怜的达尔维拉,现在你有我了。”

三天后达尔维拉接了最后一单,他要去杀一个约莫40岁的男人,有妻有儿,家住街角216号,他犯了个错误——该死之人的孩子这天逃学回来了。当他拿枪指着那男人的时候,那男孩哭泣的脸似曾相识,而神官的话像咒语一样在耳边回放,他做出了一生中最后悔的决定,放下枪离开了。

我的罪也是他的罪。

从此之后,达尔维拉再也不能杀人了。

他找到自己的老师以及上级,说,阿萨兹勒,我不能杀人了。

“你在开玩笑吗,达尔维拉,说起这个,谁会比你擅长。”

“我没开玩笑,我再也不能干这个了。我想重新开始。”

“想清楚,达尔先生,你和我签了合同,你就是这样对你的老朋友的。”

“只是一个合同,我愿意赔偿。”

长久的沉默后,阿萨兹勒笑了。

“……告诉我是什么改变了你,爱情?醒醒吧,除了我,不会有人爱你,以前没有,以后也没有。”

达尔没有说话,径直走了出去,开门的瞬间门外阳光灿烂,另一段人生在前方等待。

故事到这里本该结束,那么开头的情景也就不会发生,不幸的是,一周之后,达尔维拉先生走在回公寓的路上,眼前一黑,被不知名的织物套住了头,一瞬间他来不及反应这滚烫的痛觉来自哪里,等他在医院醒来,他脸上蒙着绷带,眼睛也不能睁开。

医生说,这张脸已经不能复原了,但我们可以帮你变得更好看一些。

原来这就是阿萨兹勒要的的赔账。

神父来看望他的时候,带了一束鲜花。

“很美丽,和我不相称。”达尔评价道。

“死物只是一个陪衬。对神官赛斯来说,花儿可以随时被替代,你可不行。”

如果说神对达尔维拉还有一点善意,一定是让他们相遇。

事实并非如此。

达尔维拉不知道罪人为什么要被组织铲除,他也没兴趣知道,罪人被他放过,也因此获得了被组织原谅的机会,前提是杀了达尔维拉。

也许是一点儿良知作祟,或是太久没有握枪手法已经生疏,罪人的手抖得厉害,要不然也不会一轮子弹打完只给达尔开了两个洞,要不然他那天来杀达尔的时候,死的也不会是神官了。

达尔维拉的故事和爱人的生命一同在此结束,让我们回到开头。

达尔维拉把罪人的头撞进了车窗,吓跑了里面两个赤条条的男女,他捡起了枪对准罪人那满是玻璃渣又血糊糊的脑袋,玫瑰念珠掉在了地上,温柔的颜色使人怀念。

他的蓝眼睛因愤怒而充血,牙关紧咬,肌肉战栗,就这样过了许久,最后,他拿枪托把从撞击中醒过来的罪人打晕,拿出电话,拨给了警察。

不是因为达尔选择了原谅,而是因为遇见神父的他已经和过去不同。

见识到生命的宝贵和死亡的残酷,达尔维拉早就不能再杀人了,这也是他最后能为神官做的。

高浓度的肾上腺素褪去,失血终于消耗了这具躯体,最后他倒在公园的路边,看着满天繁星,想起了神父的眼睛。

玫瑰念珠的末端,十字架的背面,写了一句话。

神说,要有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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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达赛群里现编的故事,改了两次。一个脑洞梗概为什么写了4000字,惊了。

神官就是神父,我只是觉得用神父这个称呼很出戏。中间还可以加很多梗,不过脑洞毕竟是脑洞,大概讲完就结束了。

希望吃达赛的朋友不要因为OOC打我。混乱邪恶选手发刀子和OOC,从来不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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